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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请假单
时间:2019-09-01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 访问次数:11472

关于请假流程手续的解读:


1、请假类型分为三类:新生注册类、老生注册类、日常类。新生注册因涉及学生学籍身份资格认定问题,所以在学校学院各级文件中均有明确规定必须如期完成;老生注册工作涉及到学籍延续、学费缴纳以及学期内的各项权力资格问题,也应按时依规完成;日常类涉及到教育活动和教学活动的管理。


2、请假事宜分为两类:教学活动、教育活动两类。教学活动如上课、实验、项目合作交流、学术研讨会议、访问、比赛等学校学院课题组或导师安排的学习与科研学术工作。教育活动指学校学院及课题组等安排的必要完成或应该完成的各类典礼、仪式、观摩、培训、座谈、报告等,尤其对于特定身份如党员、团员、学生干部、新生、毕业生、志愿者等。


3、请假原因分为两类:因公请假、因私请假两类。如果仅属于因公委派出差离校等,视为如受导师或组织委派任务,在研在学状态保持,不需要单独办理因公请假手续。因公请假主要涉及到各类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安排冲突为协调各类情况经征求如家长、导师或辅导员意见后在允许情况下进行的优先级别排列选择。因私情急包括各类自身病假、近亲属重要事由、各类面试选拔、各类个体偶发(长期病假应办理休学)事情导致的无法参与教育、教学活动。


4、两类特殊情况:研究生自行联系的非实践教学环节要求的企业实习活动为私自行为,须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进行,此类活动无需请假;如实验室或课题组有另行规定,请具体按照各自导师要求执行,无全体统一要求。根据校历安排的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内活动自由,无需请假,但如学校学院有要求,应做必要出行情况、往返情况登记或报备,应主动按时配合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否则依然受相关纪律约束。


5、请假时间一般分为四类:

    a 请假1周以内(含1周)由导师(或导师组主导师)批准,报学院(系)研究生管理科(室)备案。

    b 请假超过1周并1个月以内(含1个月),经导师(或导师组主导师)同意,由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

    c.研究生请假原则上一个长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因生病、创业、生育等个人事由超过1个月应办理休学手续。

    d.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到学院(系)研究生科销假,不按时销假作未请假处理。


6、其他事项:所有请假相关事由均应由申请人主动向父母(监护人)汇报,并在请假事由中标注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学生请假应首先在原单位进行审批。未请假而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出国、出境未经学校批准延期而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以退学处理,未在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应予以退学处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7】115号》)


7、具体操作:

    a、请提前在请假系统中进行登记:https://jinshuju.net/f/vHB1ji。逾期无效。

    b、递交纸质请假单到辅导员/相关科室处:浙江大学研究生请假单.doc(涉及到校内的必要事项应提前请示导师、德育导师、辅导员。经允许审批后方为有效)

    c、如因私人请假到外省,或请假超过一周,应提交 监护人(家长)知情承诺书.doc 纸质材料一并作为申请附件。

    d、如根据学校要求须通过浙大钉或学校OA进行离校返校流程审批时,请将请假单及相关附件作为备注材料一并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