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来源: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 访问次数:485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 学生自主申报,依据院系专家差额评审结果,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
2. 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 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请以“新苗计划+项目名称”、“新苗计划+申报汇总表”规范命名,于3月15日之前提交2023年度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3)、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至jiangshuyang@zju.edu.cn,纸质版至工控老楼207室。
三、相关事宜
1. 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 严格把关专家差额评审,所有项目(院系通过/不通过)材料均须上交。
3. 做好过程管理,注意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4. 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使用过程中,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单独报送用款计划、单独记录经费支出。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1802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 202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