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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3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6 来源: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 访问次数:602

各团支部负责人、挂职团委副书记: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控制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浙江大学控制学院全体共青团员

二、团费收缴时间范围

20231月至6

三、团费收缴标准

团员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缴纳团费。

四、团费收缴要求

1.各支部负责人要严格统计团员人数,按照规定收缴团费,务必确保团费的准确性。

2.春季毕业研究生此次上交3个月团费。即春季毕业生收3个月团费(0.6元),其他团员收6个月团费(1.2元)。党员可不交团费。

3.各团支书请于62日前将团费上交给本科年级、研究生研究所分管团委副书记,并向分管团委副书记说明团支部名称、团员人数、实缴团费人数、实缴金额,备注因党员身份不交团费的团员人数

4.各位挂职团委副书记请于65日前汇总所负责的团支部的团费收缴情况,将收缴的团费汇总至账户13347465955中,并将汇总支付记录截图和填写好的团费收缴情况汇总表(附件1)一并发送至邮箱xiaorui101@zju.edu.cn中。


联系人:林恬逸 0571-87952001


各年级、研究所分管团委副书记:

廖屹琳:安全所+工控所

胡玉洁:工智所+智感所+湖州班+宁波班

忻  铄:智控所

梁毅浩:2019级本科生

徐夏妍:2020级本科生

吴艳明:2021级本科生


附件1 团费收缴情况汇总表.xlsx


控制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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