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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控制学院2023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10-17 来源: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 访问次数:237

学院各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

为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目标任务,继续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控制学院团委积极响应校团委号召,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3“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加强团的组织力建设

1.持续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各团支部要按时完成团支委换届工作,将品学兼优、担当创新的优秀团员青年选拔到岗位上,保证团支部的活力;全面推进本科和研究生新生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创新组织生活新模式,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团支部的引领作用团支部将工作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保证程序公正合理、活动记录详实。学院团委将定期进行检查(另行通知)

2.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学社衔接等工作,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确保与“智慧团建”系统统计数据相一致。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请各团支部书记登录支部智慧团建账号,检查确认支部内成员的信息录入情况,做好团情统计。如有问题,请于10月22日之前发送邮件至团委邮箱zjucsetw@163.com学院团委将统一处理。

3.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院团委将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广泛开展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学院团委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团支部总数5%的比例(四舍五入),择优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原则上要求本科生2021级、2022级所有团支部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其他团支部鼓励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请各团支部按照要求积极申报。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截止日期为1115电子表请发送至团委邮箱zjucsetw@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命名为团支部名称+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纸质表请交至玉泉校区工控老楼210办公室林恬逸老师处

 (二)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1.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支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团中央和团省委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动员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加强理论学习、组织交流研讨、开展实践体验、激发建功立业等重点措施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推动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2.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支部要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微团课、读书会、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各团支部要积极引导支部内同学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学院团委将会定期统计各支部的学习情况。

(三)做好“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相关工作

1.开展“就业传帮带·师兄师姐面对面”主题团日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邀请优秀师兄师姐返校,围绕就业主题与大学生面对面交流分享,帮助新生年级学生树立就业意识、做好学习规划,帮助低中年级学生做好职业规划、积极实习实践,帮助毕业年级了解就业形势、理性就业择业。各团支部至少开展1场主题团日活动,并形成活动案例(图文并茂,无字数和格式要求)。

2.开展一次促就业相关的实地走访活动。各年级团支部于本学期分别围绕就业政策解读、就业技巧解读、就业典型宣传等内容开展1次实地走访活动,请各团支部保留好台账以备检查。

 

二、活动要求

1.重点突出,层次鲜明。各团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本支部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开展集中的、有益于支部成员的活动,展现支部风采,在思想引领的基础之上丰富团员的团日生活。

2.以人为本重视过程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增强团员的参与感、激发团员的创造力,务实活动过程,形成实际成果,努力做到让活动生动活泼、深入人心。

3.总结凝练,积极宣传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各支部开展活动后,请将主题团日活动的新闻稿、活动照片(3-5张画质清晰,配简要文字说明)报送至金数据链接https://jinshuju.net/f/Rd5lQ8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控制学院学生团建工作中心

王同学 13347465955  xiaorui101@zju.edu.cn


 


附件1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 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控制学院学生团建工作中心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