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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开题报告】控制学院关于组织2024年春季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4-03-14 来源: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 访问次数:1481

根据《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1月修订)》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因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核原则上应已经完成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标准的30%,因此,建议各级研究生提前进行开题报告,本次可开题研究生为:

2022级直博生、2023级普博生、2023年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以及前期没有开题的所有研究生(本次需要参加中期但还未开题的同学可与中期考核一起进行)

本次开题报告由各研究所统一组织。

本次开题报告建议春学期结束(4月19日)前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题前须准备的材料

1、请研究生本人撰写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

2、请将已完成的“读书报告”据实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系统进去找到“培养过程--读书报告”(需导师审核)(原则上开题报告前应完成1/2及以上所要求的读书报告

3、研究生自行下载、打印开题报告考核表(附件1),并请填写好本人信息和论文信息,考核答辩时请将表格都交给考核小组的老师。


二、开题后须提交的材料

1、开题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中上传开题报告正文并按照实际填写开题考核小组意见等信息,并请导师在网上审核通过。

2、《开题报告记录表》附件1及开题报告正文考核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归档(务必要交纸质材料,否则将作为未考核处理,新系统需要审核)

   

三、开题报告具体要求: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进度和质量的前提。开题报告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开题报告。普通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2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应于进入博士阶段后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二)在开题报告准备期间,硕士研究生需研读指导教师提供或认可的5-10篇与其研究方向相关的文献,博士研究生需研读指导教师提供或认可的10-20篇与其研究方向相关的文献,并经导师/导师组确认研究生选题思路已梳理清晰、前期知识准备已就绪,研究所需的条件已落实到位。

(三)研究生开题报告,应重点阐述学位论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当前技术难点和重点、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潜在的创新点和关键技术,以及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研究的计划安排等,并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四)开题报告的考核由各研究所负责组织,以公开答辩方式进行。以研究生导师/导师组、学业指导委员会等为主体组成开题报告考核小组(鼓励外研究所外院外校专家参与开题答辩),小组至少包括三位及以上高级职称专家或研究生导师。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研究生还需满足交叉学科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考核须有一位来自于相关领域的行(企)业专家参加。每位研究生进行至少15分钟(硕士研究生)或30分钟(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由考核小组进行提问评审并提出意见建议,签署形成《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表》(考核表上的意见和建议要尽可能详细)

(五)研究生通过开题报告评审的,应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并连同《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表》一起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科审核、归档;未通过开题报告评审的,应修改完善开题报告,经导师/导师组确认同意后重新进行开题报告。两次开题报告至少要间隔1个月。每位研究生有最多三次开题机会,第三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将作肄业处理。

(六)研究生通过开题报告评审后,如因种种原因需要变更论文选题,应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七)博士研究生通过开题报告评审至少12个月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通过开题报告评审至少6个月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如因特殊理由需要提前答辩(少于所要求的时间间隔),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导师组同意,并由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委员会批准。



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