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来源: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 访问次数:1195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手续办理指南(2024年)
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培养环节需要出国(境)进行联合培养、合作研究、参加国际会议或其他与学业相关的出国(境)事务属于因公出国(境)。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参加线上对外交流须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一、 因公出国境手续
a) 学校要求
2、《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状态变更(延期回国/提前回国/转校/转导师)办理流程》
3、《202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派出、留学与回国等手续办理程序》
4、《关于2024年“浙江大学求是飞鹰计划”录取人员办理派出和财务手续的通知》
b) 学院审批说明
1、 学院线上初审
学生提交申请后请先通知导师在系统中审批通过(请导师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中间“我的待办”,或者左侧菜单栏“因公出国境”下相关栏目(出国境申请、回国境申请、派出前情况变更、出国境外状态变更、项目申请、短期项目立项)中审批处理。学院研究生科2023-2024春夏学期统一办理出国境线上系统初审的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下午14:30-16:30,请同学们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
2、 学院行前教育和回国谈话
学校要求对所有因公出国境的同学进行行前教育和回国谈话,请各位同学在提交出国境申请并通过“学院研究生科审批”后及时完成行前教育。在提交回国境申请并通过“学院研究生科审批”后及时完成回国访谈,教育和访谈通过后才会进行后续审批。
所有拟因公出国境(不含参加线上交流)的研究生在行前培训前需登录“平安留学在线培训平台”并注册,按系统提示完成在线行前培训学习,并阅读《平安留学手册.pdf》。完成在线行前培训学习后打印“平安留学在线培训平台”学习截图(平安留学示例.jpg),并在行前教育谈话时递交。
学院在工控老楼203每周五下午14:00集中安排行前教育,每周五下午14:30集中安排回国谈话(遇法定节假日暂停)。如因上课、组会或特殊情况等无法在上述时间参加的,请通过钉钉私信邵丹蕾老师,预约行前教育或回国谈话时间。寒暑假期间的出国境行程要求在放假之前完成申请和行前教育,如出国期间无特殊情况,可在开学2周内完成回国谈话。确需在寒暑假期间接受行前教育的,请通过钉钉私信邵丹蕾老师预约语音培训(一般安排在周五10:00)。
c) 派遣证明/资助证明
如办理签证或入境手续等需要开具相关证明,请根据《关于简化学生办理因公出国签证所需派遣证明/英文资助证明手续的通知》草拟证明,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请导师签字确认资助,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前往学院研究生科审核并开具相关证明。
二、 相关资助项目办理流程
a) 学校项目资助
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主要项目(研究生层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
2、 学校对外交流主要资助项目
(1)研究生国际联合培养:浙江大学求是飞鹰计划、浙江大学陆氏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基金资助项目;
(2)研究生短期学术交流项目;
(3)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
b) 短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
详见《2024年浙江大学“研究生赴境外短期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资助手续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在国际会议举办两个月前提交申请,不能在国际会议结束后补申请资助。不在系统可选范围内的项目,需要先在系统中提交“短期项目立项”申请,并由导师、学院审核通过。
三、 重点提示
1) 申请资助项目(双学位、联合培养、短期交流、国际会议)的同学请先完成项目资助申请,再(或同时)提交因公出国境申请。
2) 派出前至少1个月前完成校内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出访需承担相应责任。
3) 出访时间请严格按照实际出入中国海关时间填写,亚洲内国家不得超过邀请函出访期限2天,亚洲外国家不得超过邀请函出访期限3天。(超出天数的费用计财处不予报销)。
4) 允许因公出国(境)在外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送审,论文答辩须在返校后进行。
5) 在国外努力学习工作,并按期回校。在国境外期间与学院保持联系,及时报告在国外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如遇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学院沟通。
6) 出国期间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自觉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7) 相关奖学金生活费中已包含国外医疗保险费用,出国后应按照留学所在国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因未购买医疗保险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学生自理。
8)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确定的留学期限、留学国家、留学身份和留学计划。擅自放弃相关资助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学生自理。
9) 短期因公出国境学籍异动可参考《关于新增“短期因公出境”学籍异动的通知》。
未尽事宜及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研究生院办公网-对外交流板块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