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来源: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 访问次数:571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19、2020、2021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2、2023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4年5月5日24:00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可在此时间段进行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5月5日24:00前)
个人需根据自己的需要填写附件二、三中的星级志愿者申请表/星级志愿者补办表,并命名为【控制学院+姓名】+X星级XXX志愿者申请表/【控制学院+姓名】+X星级XXX证书补办申请(XXX为姓名),如(【控制学院+王小明】五星级王小明星级志愿者申请表),上交至各团支书。若有校外个人志愿服务活动并需要通过学院申请添加荣誉时数的同学,则需提交附件四中的志愿服务活动荣誉时数申请书至各团支书,并命名为【控制学院+姓名】+校外个人志愿服务活动荣誉时数申请书。
(二)院系审核与材料提交(5月8日前)
由控制学院学生会统计后,统一上交给校团委,校团委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
(四)校级初审(5月14日前)
校团委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五)院系复核与公示(5月15日公示)
各学院(系)、学园团委对校级初审反馈结果进行复核并联系到学生本人核实,将复核结果于院系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六)校级汇总审核与公示(5月22日前公示)
校团委将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重新提交的复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公示。
(七)证书颁发(5月27日以后)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统一制作星级志愿者证书,发放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四、评定材料上报要求
(一)上报时间及形式
请各团支书以团支部为单位收集本支部的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包括word文档和Excel汇总表),并汇总成压缩包发送至zjucse@126.com,截止时间为5月5日24:00。
(二)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
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4年5月5日24:00。
附件一:【控制学院+班级】星级志愿者申请人员办理统计表(含补办).xls
附件二:【控制学院+姓名】X星级XXX星级志愿者申请表.doc
附件四:【控制学院+姓名】校外个人志愿服务活动荣誉时数申请书.docx
联系人:
杨同学 19557195771
控制学院团委
控制学院学生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