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7 来源: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 访问次数:1190
各位老师:
学校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根据学校通知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现将2025年度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
1. 申请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的导师,本年度相应申报由系统自动提交,无需导师登录提交。(不用提交申请表和汇总表)
2. 申请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的导师(包括:跨学科或类别领域、硕导申请博导、专业学位导师申请学术学位导师、学术学位导师申请专业学位导师等),须按初次申请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3. 对确因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而申请延长招生资格年限的导师,应由本人在2024年6月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点击下载《导师招生资格延期或复查申请.docx》),经所在研究所签署意见后,交到学院研究生科汇总,并报学院审议。
二、初次申请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5月17日~6月5日)
1、申请条件
(1)初次申请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原则上须满足《信息学部教师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实施办法》。
(2)初次申请电子信息-控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原则上须满足《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试行)》。
2、申请流程
(1)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登录系统提交申请。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浙大服务平台”,点击“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进入申报系统页面。
(2)教师在系统内完善个人信息和具体申报导师资格类型,按要求填写本人科研项目和成果信息(成果近五年计算时间段为:2019年6月-2024年5月),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附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操作手册-导师角色》。个人职务、职称、岗位等信息请到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查看;科研成果和项目经费等情况请到科研管理系统查看并填写到科研经费审核表(点击下载《研究生导师申请者近五年科研经费实际到款核实清单.xlsx》)中。
(3)请从管理系统导出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审批表,若导出表格里期刊名称、指导学生等信息存在不全,可手动将信息补充填写完整。
(4)请携带资格审批表、科研经费审核表、和支撑材料至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章。
(5)请根据申报类型在附件中选择对应的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填写(汇总表只需电子版)。
(6)请于2024年6月5日(周三)前将招生资格审批表(须导师手写签名,学院已审核签章,博士导师请提交2份,硕士导师提交1份),科研项目经费审核表1份(导师所在单位已审核签章)和支撑材料1套交至玉泉校区工控老楼208研究生科。同时将招生资格审批表、科研项目经费审核表、和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邮件至yuling@zju.edu.cn。
(7)6月中旬,召开控制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评议。
(8)6月下旬,报信息学部/工程类学位委员会进行评议。相关评议结果,请关注导师资格管理系统内审核结果,或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特别提醒: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批表请分别打印提交,支撑材料可以只提交一套。支撑材料一般包括: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文章首页)和相关证明(SCI、EI等检索收录的文章需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高水平论文请参见《控制学院高水平论文认定办法(试行)》);科技奖励证书;标准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和转化证明等(请按审批表填报顺序排序并在右上角标识)。兼职或兼任教师还须附上聘书、聘任协议书等(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三、其他
1. 兼职(任)教授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导师。兼职(任)教授聘书、聘任协议书须以附件形式上传。
2. 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可申请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时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导师。
3. 因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采用系统相关数据,数据准确性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及时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会造成学院(系)秘书无法统一归档,影响教师上招生目录。
4. 学院教师如申请其他学科导师资格,请直接联系相关学院研究生科咨询有关政策。
5. 逾期未完成网上申请和材料上报工作,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当年导师资格招生资格。
6. 为保持系统操作的稳定性,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个人信息维护时若遇无法保存,请注意修改日期格式为“yyyy-mm-dd”
控制学院
2024年5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