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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9 来源: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 访问次数:191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工发〔2024〕5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发挥德育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学术规范教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师德师风和导学共同体建设,合《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的实施细则》,现就2024-2025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聘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 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自觉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 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作风正派,能做到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3. 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 较高的业务水平,了解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熟悉学校的政策规定,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聘任对象

各学院(系)一般应从以下人员中选聘研究生德育导师:

1. 研究生导师;

2. 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和科研系列人员;

3. 具有3年及以上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经历的党政管理干部。

三、聘任登记流程

1. 按不超过50:1的生师比例,以研究生班级或党支部为单位,为全体研究生配备研究生德育导师。

2.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烦请于6月17日中午12:00前填写《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申请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intianyi@zju.edu.cn,纸质版交至工控老楼210室

3. 经学院遴选、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聘任,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4. 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聘任期一般为3年,需要时可续聘。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担任或工作不合格的研究生德育导师,可提前解聘。

5. 学院德育导师工作细则详见《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的实施细则》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pdf

    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3: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申请表.doc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