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25 来源: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 访问次数:286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引领毕业生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国家所需即是我选”的就业价值观,对优秀就业典型毕业生进行重点表彰,在院内持续营造毕业生“上大舞台、入主战场、成大事业”就业氛围,加强输送毕业生到重点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建功立业,2019年起学院专门设立毕业生“春晖”就业奖学金,根据《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若干意见》(浙大控制发〔2022〕9 号),现将本年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若干意见》(浙大控制发〔2022〕9 号)(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
2.奖学金参评对象:
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不含)间毕业且实际就业的非定向研究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毕业生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奖学金参评条件:
实际就业去向为符合以下三类中一项,即可申请:
(1)服务国家战略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要行业;
(2)服务全球公共事务治理和全球重大科研合作、学术创新的重要平台;
(3)其他校级、院级就业重点引导单位名录中的单位,如部队及国防领域、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主流媒体、大健康领域、重要金融机构及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关键领域、基础性和支柱产业的央企、国企和重要民企等。
4.奖项设置
春晖就业奖学金:到重点单位就业,一次性就业签约的毕业生经遴选后择优授予控制学院春晖就业荣誉奖,奖励2000元/人
春晖就业之星奖学金:对于表现尤为突出、贡献显著的特别优秀毕业生,学院将进一步评选为“春晖就业之星”(每年评选5-10名,并奖励10000元/人)。
备注:获奖者不去单位报到工作或向学校提出改派要求的,将取消荣誉并退回奖励。
5.各毕业生请于2026年4月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导师意见、签字完备)(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春晖就业奖学金)提交至邮箱zhangyuqin99@zju.edu.cn。
附件:
1.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若干意见(浙大控制发 2022 号).pdf
2.
【附件2】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生“春晖”就业奖学金推荐表.doc
3.
【附件3】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生“春晖”就业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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