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1 来源: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yjssz 访问次数:169
就业工作不仅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经阶段,也是用人单位评价衡量学生以及培养单位的核心依据。因此,毕业生签约应谨慎严肃,履行审慎义务(校内就业指导网上电子三方协议即视为正式官方协议,无须纸质盖章),提前了解企业相关政策,一旦违约应遵守相关流程,沟通协调好各方面关系,积极维护学校学院形象声誉。根据学校学院有关工作精神,提示违约流程如下:
1、在毕业离校前,向辅导员递交违约四份相关纸质材料:
A 个人纸质违约申请:(模板)若材料理由不充分则不予处理,
B 原单位同意解约函:(模板)需要加盖公章,必须是企业真实意思表示,
C 新单位同意接收函:(模板)若是原单位主动违约,则不需要新单位接收函,
D 原纸质协议书:如尚未打印签署,则可免予提交
2、发送上述四项材料扫描件email至辅导员指定邮箱(研究生:zjufudaoyuan_yl@qq.com;本科生:lixuhua@zju.edu.cn)。
3、在就业指导中心网上提出违约申请,并陈述违约理由,如果违约理由陈述简单牵强,未尽审慎之义务,则一概不予处理。
4、在辅导员接到违约申请后,如材料真实齐全予以通过,则在当月五个工作日后,解除第一份电子协议,此时申请人方能第二次签署电子协议。第二份协议签署应在毕业离校前办理完成,逾期将无法登录学校就业系统。
5、少数企业对于违约流程办理流程有时间节点规定,比如必须在签约后6个月才能办理违约,请同学们应履行提前了解相关流程的义务,一旦签约后又违约,应耐心沟通,谨慎对待,避免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不好的影响。大型国企和jungong企业原则上签约后不予以办理违约手续,请在毕业后自行到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流程。
6、应届毕业生每人至多办理一次违约,解约原因充分,新单位比原单位就业层次应有所提高。违约金额支付环节请自行和企业协商确认。(电子版协议中,关于三方协议中“第十一条”关于违约流程的表述已作废,不能作为违约依据)
控制学院思政
2020.10.22